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恨天高,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過了八個小時腳就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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宇多田光-Eternally Drama Mi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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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旅行去了,說好聽點是這樣沒錯。
但旅行該輕便簡單舒適,我卻恨天高重背包厚毛衣,
從睜眼就把一整天的運跟氣都用光,連Upaper都說天秤座今天的幸運地點是家裡,
結果我還是上了車,下了車,找想像中的馬路趁沒車大步走,
但我沒看到牛肉麵店,所以說應該是迷路了吧,我想也是。
所以從旅行變成流浪,好險今天沒有下雨,這樣就不會太過狼狽之類,
還可以假裝是在有勇無謀的闖蕩。
我還回憶了一下在高柚家吃了飯看了桃花源,還有32F傳說中的夜景,
都是在那個地方下車,然後換車或走路,而這次我卻錯過了。
雖然我說過我喜歡在台北坐公車搖搖晃晃的感覺(當然最好要有座位),
但下午四點半的公車太多制服族了,林家花園過後,再一站,下一站,
很多很多站之後我就坐過頭了,那是太陌生的城市,錯過目的地就變成流浪者。
也沒什麼,就是順著來處來去處去而已。
我看到了目的地卻無能為力,流浪了兩個小時,什麼都沒有變,
除了花掉的差不多六十多塊的車錢,被喝光的水,沉重的兩隻腳,變黑的天空,
一樣的地下街,一樣的排很長塞很久的國光。


我只是怕會忘記一種隨時要保持新鮮的感覺,
太依賴熟悉,就無法流浪著流浪。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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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imo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